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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高性能计算及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机房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2025-YK01-G1049)
发布日期:2025-04-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性能计算及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机房建设(一期)(项目编号:2025-YK01-G1049)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性能计算及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机房建设(一期)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电源工程、暖通工程、消防/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和工艺工程等7个基础支撑子环境,建设区域为高性能计算及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机房,涉及某大楼1#附楼负一层、一层部分区域及二层全部区域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819.983643万元(含税),其中暂估价金额为人民币163200.00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日,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为主。

2.5招标范围:高性能计算及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机房建设(一期)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电源工程、暖通工程、消防/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和工艺工程等7个基础支撑子环境,建设区域为高性能计算及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机房,涉及某大楼1#附楼负一层、一层部分区域及二层全部区域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2018)等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3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的“乙级及以上”(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实施人员要求:

3.14.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3.14.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2)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工程所在地和投标人所在地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3.14.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通信或电子或电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工程所在地和投标人所在地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2)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3)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14.4拟任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通信或电子或电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14.5施工员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3.14.6专职安全员要求

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4.7质量员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线上申领,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jzcgs33@qq.com

5.3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5.3.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5.3.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3.3邮件附件:须以A4的规格,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直,复印件扫描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将向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联系人:  范助理  ;联系电话:17300780013。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扫描件(推荐使用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信息并加盖公章);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复印件(换发新证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注册(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7.现场踏勘

7.1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7.2踏勘地点:另行通知。

7.3联系人:范老师。

7.4联系电话:17300780013。

7.5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大学官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于老师

办公电话:0731-87027281

移动电话:17300780013

邮箱:jzcgs33@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0731-87000966

采购中心:0731-87027460、87027479

传真:0731-87027470

邮箱:cgzx@nud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