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源数据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档案资源数据化加工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档案资源数据化加工服务 |
采购内容:该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集中完成对2945.6万画幅纸质(含照片)档案进行数据化加工,包含档案扫描、文字识别与转换校对、目录校对、综合检测等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目标:实现档案数据化,确保在项目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害。 |
档案数据化过程中,遵循档案专业相关国家军队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 |
1870 |
2025.06 |
服务方需驻场服务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服务方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服务方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画幅数和预算金额以实际下达为准。 |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谈判时间,报价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8270856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