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部分实验室进行装修,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20 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技术标准
(一)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1、项目名称:军事基础教学中心实验室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规模: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以内。
4、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括上述5个室的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参见本文档附录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6、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7、主要材料: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拼接屏屏体必须是LG、三星、索尼、飞利浦或其他同等级别品牌产品;工程量清单中的地砖必须采用诺贝尔、斯米克、赛米诺或其他同等级别品牌产品。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垃圾清运,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二)样品要求
工程量清单中的升降桌需提供样品、效果图或实物图,描述关键尺寸和用料。
(三)实施人员要求
见投标(报价)人资格要求。
(四)生产及安装调试等要.求
项目中的中控系统、网络系统、投影系统,中标方需提供安装、调试支持。
(五)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1.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5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安装及调试任务,如遇春节,可顺延20天。
2.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二、服务要求
(一)售后质保培训等要求
1、质量保修期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时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2、质量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情况下,供应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人为原因损坏的情况下按成本价维修。质量保修期外,保证按市场优惠价提供终身维修。
3、供应商须具备完善而系统的维修体系,能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拥有属其公司的可随时上门维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4、7×24小时保修,在接到维修申请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维修。
5、项目中提供的电子设备,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并进行操作培训,应享受不少于1年的质保服务(如产品原厂质保服务超过1年,按原厂质保期算)。
(二)保密要求
本项目无密级要求,但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进行保密,严格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管理手续,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报价,招标控制价142万元。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应在投标时认真踏勘现场、仔细按图核算工程量,如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存在少算、漏算、错算或特征描述不符等情形,投标人均应在踏勘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修正要求,由采购人复核修正后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如答疑时未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已修正清单错误,并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了相应报价,在图纸未发生原则性变化的情况下,结算时不再调整。
(四)其他项目个性化要求
投标人除了提供需要的报价文件外,仍需提供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版电子文件一份,刻在光盘上。
三、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下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至少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备注: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据此,本工程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4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兼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5)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无在建工程截图,以及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投标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时需随报价文件一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成交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人员,必须具有同等资格且报建设方同意。
9、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项目。评审时,提供经招标的工程验证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非招标的工程验证其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投标人不满足上述条件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二)投标人需准备资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委托函
6、投标承诺书
7、服务承诺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同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情况一览表
10、项目施工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
12、拟投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简历表
13、拟投入项目管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及相关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5、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1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7、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18、施工组织设计
1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0、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安排情况。
21、售后服务承诺
22、近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原件备查)(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2017、2018、2019年度)。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四、联系方式
陈老师:0731-87022025/15576619191
传真:0731-8702202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